基本情况:
金亚萍,女,1981年9月出生,现任临海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主要从事民商案件的审判工作。
已获荣誉:
2013年度个人三等功、2014年度临海法院个人嘉奖、2015年度全人二等功。
主要事迹:
该同志主要从事杜桥法庭民商案件审判工作。曾获临海市法院个人嘉奖多次、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该同志于2004年6月份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参加浙江省公务员考试,2004年10月考入临海市法院工作至今,一直在杜桥法庭工作。从内勤、书记员到法官助理到审判员,从法庭杂务到立案审查到独立办案,长期扎根在基层第一线,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淡泊名利,不向领导邀功。就凭着一股迎难而上的勇气,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将一件件纠纷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杜桥法庭辖区的平安与和谐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无私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青春。
2008年开始独立办案以来,至今共办理民商案件2420件,平均审理天数31.49天,结案标的总额为158384741.85元。2013年12月25日,杜桥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成立,由该同志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带领1名助理审判员、1名人民陪审员、调解员,3名书记员驻庭,统一受理、巡回审判杜桥法庭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对交通事故案件采用简易程序,由法官独任审判,同时不拘泥于一般办案程序,办案流程更是灵活多样。在立案阶段,允许当事人口头立案、预约立案,口头立案、预约立案的,由书记员当场帮助书写和打印起诉状;在办案阶段,全部案件都是当场调解、当庭履行,当场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对交警部门所认定的责任作以充分的说明和解释,避免和减少当事人尤其是肇事司机因对责任认定存有疑虑而拒绝调解甚至拒绝赔偿受害方损失现象的发生,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确认理赔方案,做到快审、快赔、快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大大缓解了审判压力和执行压力,也使交警部门的更多警力从大量的调解工作中解放出来。另外,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每审理一起案件,不只是简单地走完法律程序,办事耐心,能调则调,通过谈话增加对双方当事人的了解,常常换位思考,尽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尤其在基层法庭,面对的当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农村老百姓,办案就不单纯是办案,依据法条而不能单纯死抠法条,要解释好法律,把办案过程变成一堂又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2015年1月至11月底,该同志共办结569件,结案率达95.63%。其中判决37件、撤诉4件、调解528件,调解率达93.5%,调解的案件中有478件系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完毕。
良好的品行是法官的第二生命。该同志自2004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保持着公正形象、为民形象和清正廉洁的形象,多次拒礼拒贿,没有违纪违法事件,面对各种诱惑始终保持高度的免疫力,实现法律公正,确保审判权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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