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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狗咬狗后的医疗费用该如何赔偿?
犬被咬治疗了近2000元,对方狗主人却只愿赔几百元
养狗的人很多,路上发生“狗咬狗”事件也屡见不鲜,但事后医药费的赔偿往往容易起纠纷。
临海的朱先生就碰上了这么一件闹心事,他养的贵宾犬被两只大型罗威纳犬咬伤了,动手术花了将近两千元,而罗威纳犬的狗主人却因他的贵宾犬“不纯”,即便重买一只都花不了这么多钱为由拒绝赔偿医药费。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日前,临海法院受理了该起狗咬狗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徐某赔偿了原告朱某1500元医疗费,双方握手言和。
商报记者 章韵 通讯员 许建敏
爱犬被咬治疗了近2000元,对方狗主人却只愿赔几百元
去年10月21日下午5时许,临海的朱先生牵着爱犬“灰灰”在云湖路散步嬉戏。突然,两条大型罗威纳犬从旁边的花坛窜出来,来势汹汹地追逐着“灰灰”。伴随着“灰灰”的连声惨叫与呻吟,它被两只罗威纳犬咬成重伤,身上多处血肉模糊。
朱先生连忙将“灰灰”送至临海市博爱宠物医院抢救,医生诊断 “灰灰”后腿及背部有10多处伤口,并因几处创口较深导致肺部出血,光治疗费就需要1000多元。朱先生随即通知罗纳威犬的主人徐先生到医院支付“灰灰”的治疗费,但是遭到徐先生拒绝。
医生建议马上为“灰灰”动手术,否则其性命堪忧。朱先生心疼“灰灰”,同意马上给“灰灰”动手术。加上后续治疗,朱先生共为“灰灰”用去医疗费1893元。后朱先生多次要求徐先生支付“灰灰”的医疗费,均未果。虽然徐先生承认自己的罗威纳犬咬伤朱先生的贵宾犬,但是自始至终认为朱先生为治疗一只小小的贵宾犬花费这么多医药费不合理,最多只愿意拿出几百元。
能否将狗作为一般财物,采用填平原则进行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去年11月28日,朱先生一纸诉状将徐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徐先生支付“灰灰”的医疗费1893元以及护理费107元。
法庭上,徐先生表示,朱先生的贵宾犬品质并不纯正,价值仅在1000元左右,哪怕重新购买也不用花费这么多钱,朱先生为灰灰治疗花费1893元,显属不当。
为妥善解决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向临海市博爱宠物医院了解“灰灰”的治疗情况,医护人员表示,针对“灰灰”的严重伤情,当时采取的治疗措施均为必需的保守治疗。
承办法官表示,除国家保护动物之外,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一般的动物作出特别保护的规定。饲养的宠物遭受损害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框架下,仅能够参照财产受害进行赔偿。按照财产受害赔偿的填平原则——“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若贵宾犬价值仅为1000元左右,而朱某为其康复花费1893元,则存在不当。但是,法院能否机械化地将宠物狗作为一般的财物,采用填平原则就其损害进行赔偿?这显然是并不妥当的。不少市民饲养宠物往往寄寓着深厚的情感,将宠物当做家庭成员对待,市民在宠物生病或受伤时并不会以单纯的金钱价值去思考是否救治宠物。
最终,承办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朱先生考虑到事发突然,并非徐先生有意为之,愿意自己承担一部分“灰灰”的医药费;而徐先生也认识到“灰灰”对于朱某的价值并非能够单纯地以金钱来衡量,愿意赔偿朱先生1500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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