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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临海法院司法为民无“微”不至


本报讯(通讯员周玉瑶)

“注意!11月1日起,再干这十件事就是犯罪……”这是10月30日临海法院在其微信平台上推送的。该院通过微信平台在《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前给广大市民解读新修订的10项内容。

“微时代”,即以快捷、短小、精炼作为文化传播特征的时代。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临海法院顺势而为,开设法院微博,建立微信平台,将司法与服务搬到了“双微”平台,使指尖上的“法院”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与官方微博侧重于公开司法活动、开展司法宣传不同,官方微信更偏重于司法服务,便民诉讼。该院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分为诉讼服务、阳光司法、走进法院三大部分,既涵盖诉讼指南、执行指南、网上立案等服务类版块,也包含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司法网拍等公开类内容;更拥有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投诉建议等互动类版块。
聊到法院“双微”,在临海从业多年的一位姓李的律师非常满意:“现在我的微信中订阅最多的就是各家法院。而法院具体地址、立案该准备的材料等,一加微信就一目了然。想到哪个法院立案,还可随时发微信预约。”
“在微信上公开法院信息、方便群众诉讼,更有利于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临海法院院长李本浪表示,近几年,临海法院在司法为民的举措上可谓年年有举措,借助新媒体助推司法公开、司法规范、司法为民,使当事人和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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