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传真
媒体关注:上电视台征婚 三男子遭遇相亲女骗子

临海三名男子公开在当地电视台上刊登征婚信息,本想觅得一佳偶共度下半生,不料“佳人”没来,却招来了一个女骗子。2015116日上午,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宋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临海的胡先生今年46岁,之前感情生活有过一些波折,后来单身的日子久了,就想找一个伴侣共度下半生。2013年年底,他在临海某婚介登记了征婚信息,之后,婚介中心将他的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播出。

两个月后,他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杨丽春”,44岁,离异,目前跟父母一起住在市区,在超市工作。“我在电视上看到你的征婚信息,感觉我们俩的条件很合适,就想跟你接触接触。”对方这样表示。

通了几次电话,胡先生觉得自己跟这位“杨丽春”女士很投缘,于是没多久就约了时间见面。见面后,胡先生对染着黄头发、打扮入时的杨女士比较满意,俩人就这样交往了起来。

交往后没多久,杨女士就告诉他,自己决定要嫁给他,胡先生很高兴。杨女士提出,自己想买一根金项链,胡先生立即拿出3200元钱。又过了一段时间,杨女士表示自己要出门旅游,但是钱不够,胡先生又拿出了1000元。

胡先生原以为自己“慷慨”地为杨女士花钱,俩人的感情能更稳固,不料,在这之后杨女士的手机就打不通了。胡先生心生疑惑,就把此事告诉了婚介中心的叶老板。恰好,那段时间也有其它两名男会员向叶老板反映遇到了“骗子”,叶老板把“杨女士”的手机号码拿来一看,发现竟是同一个人。原来,这个“杨女士”以同样的手段,另外虚构了两个名字,同时与三名男性交往,以相亲结婚的名义,骗取一定的财物后就消失无踪。

20141023日,“杨女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她本名姓宋,今年45岁,浙江金华人,曾因赌博,被临海市公安局罚款五百元。2014年年初,她手头有点紧,当她从电视上看到不同男性的征婚信息后,灵光一闪,竟想出了这么一个“发财”的生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隐瞒真实身份,与三名在电视台征婚的男子取得联系,在交往过程中以买金器、旅游、租房等理由骗取对方钱财,共计人民币10600余元,以及锅、被子、床单、枕套等物品。

宋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及悔罪态度,作出了如上判决。

 

 

  版权所有:临海市人民法院
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6988 传真:0576-85136984
建议IE6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2022037337号-1   您是第 17067212 位访客

浙公网安备 33108202000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