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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临法(2011)70号
                        
临 海 市 人 民 法院
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9月至11月在全院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集中警示教育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质效提升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深刻剖析、分析查找和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促进廉洁公正司法为核心、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典型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打牢思想基础,增强干警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尊崇职业道德,守住司法底线,践行为民司法,积极服务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学习内容
1.学习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
3.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
4.从近年来我省法院查处的童志兴、潘华山等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思想防线;
5.学习全省法院廉洁司法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发斗志;
6.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台州市纪委组织的反腐倡廉图片展览;
7.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通知》、《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相关廉洁司法文件精神;
三、方法步骤
这次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对象是全体干警,教育活动的时间:从9月至11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动员,学习阶段(9月份)。本阶段以组织思想发动和集中学习为主:
1.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干警学习的自觉性。
2.开好“三个会”: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开好支部大会、部门开好专题会议。
3.对照学习内容,联系自身实际组织学习,学习过程中每个干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组织交流。
第二阶段:深化学习,提高阶段(10月份)。本阶段主要内容是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深化学习,查找问题:
1.以今年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拓展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
2.结合本院开展的“作风年建设年”和“质效提升年”活动,以学习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作风转变;
3.根据自身岗位特点,联系已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自学相关制度规定,案例读本,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整改阶段(11月份)
1.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梳理部门和干警的廉政风险节点,针对新查找出的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
2.每位干警要做到“三个查”:一是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二是查执行规章制度是否严格;三是查工作责任心是否到位;
3.部门负责人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自查;
4.对照检查后,各部门要落实“五个整改”;一是明确整改方向,二是突出整改重点,三是确定整改期限,四是明确整改责任,五是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是今年最高法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载体。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李本浪院长为组长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在思想上必须充分认识到此次集中警示教育的重要性,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积极投身到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去。
2.人人参与,认真自查。各部门要抓好落实,把手头工作与“两年”活动、“阳光司法”等活动相结合,保证时间到位、人员到位、精力到位,以学增智,以学促审,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专项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在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自查,审判业务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11月20日前,本院各部门将开展此次活动的情况报院纪检组、监察室。
3.完善制度,总结提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上下功夫。领导小组将加强检查力度,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堵塞监督机制上的漏洞,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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