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男,汉族,1972年1月1日出生,住临海市大洋街道某小区1单元101室,身份证号码,33262119720101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9年10月10日出生,住临海市古城街道某小区3单元403室,身份证号码,33262119791010XXXX。联系电话:
申 请 事 项
申 请 事 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以便贵院将来的判决得到顺利执行,现根据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请及时裁定为盼。
此致
临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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