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规范性文件
临海市人民法院效能承诺

             临海法院效能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治庸提速增效”活动精神,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努力改进审判作风和服务态度,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正四风建四院”活动为抓手,正学习、办案、办事、
生活作风,努力把临海法院建设成为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的法院。
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上级法院、市委有关作风效能
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效能督查力度,确保作风
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服务举措:
(一)立案服务。抓好立案窗口建设,实行导讼接待服务,符合条件的做
到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立案率要达到80%以上。诉讼保全案件,保
证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付诸实施。严格诉讼收费,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
诉讼费减、缓、免救助工作。
(二)执行服务。执行立案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查实有
可供执行财产的,一个月内采取强制措施,三个月内执行完毕,六个月
内保证结案。对申请人的执行举报,临海市内4小时到位,台州市内8小
时到位。对终结及中止案件,在申请人提供恢复执行申请和相关材料后
,7日内作出恢复执行决定。
(三)审判服务。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规范审理,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尊
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坚决杜绝开庭不准时、着装不
规范、语言不文明等现象,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
正。
(四)接待服务。严格规范接待礼仪,对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热情、耐
心、周到,通过释法答疑,使群众有事而来,满意而归。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85136928


                                                             临海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临海市人民法院
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6988 传真:0576-85136984
建议IE6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2022037337号-1   您是第 17070809 位访客

浙公网安备 33108202000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