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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临法(2011)33号
                        
临 海 市 人 民 法 院
 
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光荣传统,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根据中央、省、台州市、临海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下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三届八次党代会、台州市干部大会以及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提升科学理念,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和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为开创临海“十二五”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任务原则
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警民、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的工作更加有力,工作成效更加明显,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遵循人人参与、正面教育、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部署教育(全过程)
    1、动员部署
    (1)、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讨论制定本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方法步骤。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干警提高对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学习教育
    (1)、开展光荣传统纪念教育。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光荣传统教育活动。通过邀请党史专家作光荣传统报告、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重读红色经典著作、重看红色电影片、重唱红色歌曲、积极参与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等,使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提高全体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而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和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引领司法意识形态,深入抓好理论武装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推动法院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开展群众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群众观再教育,围绕增强干警的群众感情,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深刻反思理想信念和群众观念树得牢不牢,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观点深入人心。“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官这一特殊法律职业群体的共同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是人民法官履行法律神圣职责的思想基础和评判标准。全院每个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干警,开展新时期群众观和当代围绕如何增强干警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主题观点大讨论,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深刻反思核心价值观念树得牢不牢,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以活动促实效,大力弘扬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
    (3)、强化警示教育与执法监督。组织干警观看专题片、警示教育片、学习剖析各类典型案例、组织案件评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执法监督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全省法院系统的“十佳优秀法官”、“十佳调解能手”、“十佳优秀执行员”、“浙江法院阳光司法示范法院”、“审判专家”、“办案标兵”和市政法系统的“三十佳”的评选活动。选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典型带动、榜样引导,标杆对照激励广大干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二)第二阶段:开展亲民爱民实践活动(3月至9月)
    1、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进一步深化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各个环节的公开。继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组织开展“开门评警”、“当事人回访”及“走访(调研)”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代表进行庭审观摩、评议工作;回访当事人;深入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充分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有效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认真开展工作目标公开承诺工作,践行承诺,抓出成效,接受社会监督。
    2、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活动。进一步完善案件网上查询、繁简分流、巡回审判等措施;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功能,提升窗口服务品质。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弱势、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全面延伸审判工作功能,深化活动的力度和深度,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围绕提高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四项技能”,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扎实组织好庭审观摩、案卷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法官论坛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辨法析理、服判息诉的能力。
    4、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组织开展“庸、懒、散、奢”专项治理和“问勤、问廉、问责、问效”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和审判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反映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的“睛雨表”作用。加强动态管理,实现收结案数、同期结案率、当前存案工作量、平均审理天数、改判发回率等重要指标细化到各业务庭及各审判人员,建立院内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定期分析、定期通报制度,依托质效评估数据,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在部分干警中存在的“懒、散、慢”的问题,全面提高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10月至11月)
对通过开门纳谏、专题调研、民主生活会等渠道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查找突出问题。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群众新期待,认真查找和解决自身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思想观念、创新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眼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塑造法院良好形象,进一步理清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修订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构建教育培训、党的建设、规范司法、为民服务、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审执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信息保障等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3、开展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思想观念、创新意识、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制定周密的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出实效。
    (四)第四阶段:完善总结(12月)
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总结,在12月5前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政法委。并积极做好迎接市委政法委对我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院党组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部署安排、任务落实的具体责任,突出重点,抓好实践。成立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李本浪院长任组长,林朝晖、陈建国、林云斌、叶辉、孙波、闫正烽、蔡煊、朱开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蔡煊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创新活动载体。要紧密联系各部门实际,紧密联系司法工作和干警思想实际,围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要求,按照人人参与、正面教育、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原则,联系各部门实际,注重突出特色,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创新形式,开展干警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活动的内容丰富起来、形式活跃起来,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要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灵江先锋”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院审判执行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效果,形成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局面。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本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全面反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宣传和学习的氛围,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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