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于浙江法制报
2007年,为了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诉讼,临海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了“交通巡回法庭”,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一站式”服务。王放忠被任命为唯一的派驻法官。
说起王放忠,大家对他的印象都是很亲切,无论在当事人还是交警的心目中,他就如同一位很好说话的“邻家大哥”。
8月7日,台风“莫拉克”临近,暴雨如注。交通巡回法庭里显得异常闷热,10多名事故当事人和家属将王放忠围在中间。随着受害人家属和肇事者你一言我一语地抢着发言,气氛紧张起来。王放忠一边稳定双方情绪,一边按照程序列出了交通事故赔偿清单并征求双方意见。
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一起涉及多名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当庭调解结案。而此时,王放忠的嗓子已经哑了,但他连坐下喝口茶的时间都没有,因为又一批当事人已经把法庭挤满……
“交通事故案件那么难缠,你难道没有怨言?”面对笔者的问题,王放忠爽朗地笑了笑说:“我就是用一种将心比心的心态去办案的。”他回忆起一个案件,段某是一个在临海打工的外地人,推着自行车横穿104国道时与罗某所开的货车相撞,他自己受了伤。王放忠接到案件时就想,如果我是这个举目无亲的外地人,碰到这样的事会怎么办?考虑到段某家庭经济困难,急需医疗费,王放忠马上着手调解。通过他入情入理的劝说,短短1天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段某顺利拿到了12万多元赔偿款。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索赔程序繁琐,往往造成纠纷升级,尤其是一些重伤、死亡事故,受害方往往心情悲痛,情绪激动,若处理不慎,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处理交通事故最好的办法就是调解,既能避免当事人因经济和精力问题而对诉讼产生反感,又能使赔偿金迅速到位,对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有利。”谈到办案中的深会,王放忠说。
随着交通事故发生频率的增加,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也大幅度上升,王放忠几乎每天都超时工作。2008年,他是全院的“办案状元”,一个人办理案件434件,其中调解430件,调解率高达99%,当年执行完毕400件,执行率占92%。今年前8个月,他又办结256件。
■通讯员 董慧丽 王先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