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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走好第一步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或依法由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通俗的说就是“打官司”。

 

讲到“打官司”,首先得说说我国的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三部法律组成了我国诉讼制度的主要部分。简单地说,“民告民”适用民事诉讼法,“民告官”适用行政诉讼法,而刑事犯罪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其中,“民告民”、“民告官”以及部分刑事自诉案件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必须起诉后法院才管。刑事诉讼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案件中,公民个人也可以自行起诉犯罪嫌疑人。可以看出,与一般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下面为您介绍起诉的基本条件:

 

 一、适格的原告  

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举例说明:您要求欠钱的人还钱,撞伤了您的人赔偿医药费,或者要求行政机关改变其处罚决定。事实就是发生纠纷的简要过程,而理由则是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法律法规和事实根据。

 

四、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五、应向法院递交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举例说明:对于借款纠纷的官司,您的诉讼请求就应该是“请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写漏掉了“利息”,就有可能只获得本金的保护。事实部分应简明扼要,切忌写成流水帐,诉状中的理由也要写清楚、充分。


民事起诉状(自然人).doc

  民事起诉状(组织).doc

  刑事自诉状.doc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doc

  行政起诉状(自然人).doc

  行政起诉状(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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