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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42210时至2024423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576/04,账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温州市鹿城区南郊乡葡萄村凯裕花园161104室房屋(含固定装修)及13-21幢地下室166230号车位。房屋权证号为531943531944,证载建筑面积为253.29㎡,证载用途为住宅;166230号车位权证号分别为533433533434531008531009,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36.03㎡和38.61㎡,证载用途为非居住。上述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731113日。房屋有抵押(详见房产登记信息),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腾空交付,固定装修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物未经评估,通过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其处置参考价为3000000元。)       

  起拍价:270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事先确认住房所在地是否已发布相关限购政策并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若无购房资格参与竞买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临海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海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事宜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由展唐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

  四、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发生标的物上的户籍迁移纠纷,由买受人按户籍管理规定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非由买受人承担部分,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并凭相关票据向我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可能造成退款不便等后果。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41916时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在202456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6228400367929104362】。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为房屋共有人林**。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若因无联系方式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三、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3)浙1082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可登录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十四、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19-9090(展唐助拍)

  监督电话:0576-8513691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临海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临海市人民法院
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6988 传真:0576-8513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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