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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7日10时至2024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576/04,账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J1F2V7奇瑞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9月4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2021年1128,车辆型号SQR6451T21T7,车辆识别代码LVTDB24B7EC051356,发动机号TAEG05796车辆表显里程数为101349公里(仅供参考)。车辆未抵押,经查询有3次违章未处理,体请以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标的物未经评估,通过网络询价确定其处置参考价为20342元。)

  特别提醒:车辆瑕疵、排放标准及配置情况等均以车辆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本院仅按照现状交付车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车辆改装)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起拍价:14240元,保证金:28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及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拍卖开始向临海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海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事宜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由展唐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车辆经查询有3次违章未处理,体请以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车辆排放标准请以拟上牌地车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核定为准。我国已全面实施机动车国排放标准,买受人需事先了解转入地的机动车排放准入标准;如转入地非买受人户口所在地,买受人须持有转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如需转入杭州、上海等限牌城市(拍卖不包含牌照),买受人须取得当地新购机动车增量指标,请各竞买人务必充分了解拟上牌地的机动车落户上牌政策和规定后再行竞买,一经出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已了解清楚并愿自行承担可能无法办理车辆转入登记手续的风险,如过户不成,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3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4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62284003677603796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截止公告日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有联系方式的当事人;若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三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为(2021)浙1082民初8588号民事判决书,可登录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十四、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19-9090(展唐助拍)。

  监督电话:0576-8513691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临海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临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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