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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临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

四、名词解释.................................................................................................................(15)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领导人民法庭和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的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事业单位决算。

无纳入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机关党委、政治部、办公室、行装科、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执行综合科、法警队、杜桥法庭、白水洋法庭、桃渚法庭、永丰法庭。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926.20万元,支出总计10,926.2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2,629.54万元,增长31.69%。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利奇马救灾资金工程类及设备类资金增加;二、2020年省级政法奖励性资金增加;三、2019年度预拨经费在2020年转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26.2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92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6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64.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92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5.54万元,占66.13%;项目支出3,700.66万元,占33.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26.20万元,支出总计10,926.20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2,772.82万元,增长34.01%。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利奇马救灾资金工程类及设备类资金增加;二、2020年省级政法奖励性资金增加;三、2019年度预拨经费在2020年转回。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0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0%,主要原因是利奇马救灾资金工程类及设备类资金及省级政法奖励性资金的下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17.34万元,增长32.93%。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利奇马救灾资金工程类及设备类资金增加;二、2020年省级政法奖励性资金增加;三、2019年度预拨经费在2020年转回。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8,675.71万元,占85.38%;教育(类)支出17.50万元,占0.17%;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32万元,占4.4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49.04万元,占4.4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68.84万元,占5.6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4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5%,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利奇马救灾资金工程类及设备类资金的下达;二、2020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及省级诉讼费统筹资金的下达;三、2019年度预拨经费在2020年转回。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68.22万元,支出决算为624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我院工资、年休假、考核奖的追加;二、2019年度预拨经费在2020年转回。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3.83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及省级诉讼费统筹资金的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及省级诉讼费统筹资金的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0%,2020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及省级诉讼费统筹资金的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9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工程资金的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未使用完毕。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9万元,支出决算为4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装备购置经费的结余结转。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下达。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7.7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的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的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7.91万元,支出决算为44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的追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利奇马救灾资金的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5.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6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48万元,增长50.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安排的支出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64.79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桃渚、永丰人民法庭临时用房装饰工程经费的下达;二、2020年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下达;三、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宣传及工作经费的下达;四、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下达;五、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工程资金的下达;六、警用车辆购置经费的下达;七、东塍看守所远程审判庭项目资金的下达;八、利奇马救灾资金的下达。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桃渚、永丰人民法庭临时用房装饰工程经费的下达。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下达;二、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宣传及工作经费的下达;三、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下达;四、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工程资金的下达;五、警用车辆购置经费的下达;六、东塍看守所远程审判庭项目资金的下达;七、利奇马救灾资金的下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64.5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了4辆警车。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0%,与2019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91万元),占94.96%,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77.16万元,下降4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警车购置费用比2019年减少;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的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4万元),占5.04%,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68万元,增长21.65%,主要原因是接待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了4辆警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了4辆警车。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4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8.80万元,支出67.91万元,完成预算的68.73%。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62.9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县市区法院来临办案、调研、考察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0团组,累计79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县市区法院来临办案、调研、考察等支出。接待80团组,79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3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减少;比2019年度增加46.84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我院司法雇员经费的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6.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5.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42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67%。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2020年省级业务装备经费”“2020年省级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20年省级业务装备经费”“2020年省级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院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省级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优”,2020年省级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良好”。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临海市人民法院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服装费项目及两庭建设项目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服装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维持法院整体形象;二是展现法院人良好的精神风貌。未发现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杜桥交通法庭房租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万元,执行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方便群众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二是保障法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未发现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3.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无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补助。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doc服装费绩效自评表.xls杜桥交通法庭房租费用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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