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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临海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7.开展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领导人民法庭和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的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海市人民法院共有1家部门预算单位,具体为: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

二、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6,344.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76.90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院白水洋法庭基建项目完工,2017年没有基建项目的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43.5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34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9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50.09万元),占100.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4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0.60万元,占72.20%;项目支出1,764.15万元,占27.8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59.97万元、教育支出7.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6.5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2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823.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76.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4.60万元,项目支出1,764.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0.09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43.5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76.9万元,下降2.7%。主要是:2016年我院白水洋法庭基建项目完工,2017年没有基建项目的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8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29万元,下降3.05%。主要是:2016年我院白水洋法庭基建项目完工,2017年没有基建项目的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40.60万元,支出决算为5,19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及省级诉讼费统筹资金的下达。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200.59万元,2017年决算为308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的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680.35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及省级诉讼费统筹资金等的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0万元,2017年决算为20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的结转使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0万元,2017年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7年决算为15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的结转使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0.15万元,2017年决算为6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事业人员有调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27.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司法救助资金及司法辅助服务项目资金的下达。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24万元,2017年决算为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9.15万元,2017年决算为4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的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16.08万元,2017年决算为3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6.43万元,2017年决算为1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69.97万元,2017年决算为3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的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批司法救助资金的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8.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6.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用、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326.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资金的结转使用。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31.2万元,2017年决算为8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

(八)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预算的45.1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了1辆巡回审判用车。

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37万元,下降3.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

其中,全年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2.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23%。与去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县市区法院来临办案、调研、考察等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累计195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0.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6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巡回审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4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辆验审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上级法院要求,购买1辆巡回审判用车。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17年案件审判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3.91万元,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2017年其他交通费用为全年拨款,2016年为4个月拨款。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总额53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海市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共有车辆 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台州市临海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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