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法院
网络公告送达告知书(副本公告样稿)
王莉洁(3301241989****0028)
本院受理原告临海市宏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为追偿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1082民初651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1日8时30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相关公告已在临海市人民法院网站“网络送达公告”栏目刊登,网址:linhai.tzfyw.gov.cn,请登录该网址查看。本告知书不代替公告。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人:何一 联系电话:0576-85136923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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