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法院
网络公告送达告知书
施闯(3213211988****2936):
本院受理原告叶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082民初3510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关公告已在临海市人民法院网站“网络送达公告”栏目刊登,网址:linhai.tzfyw.gov.cn,请登录该网址查看。本告知书不代替公告。
特此告知
二0二0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 承办人鲍利英/书记员董灵婷
联系电话:0576-85136859/0576-85136966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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