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法院文件
临法〔2016〕123号
━━━━━━━━━━━━━━━━
临海市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宣传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打好宣传组合拳、形成宣传合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配合全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2016-2018)》,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行宣传总体目标
紧扣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这一目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新平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执行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力争在重点工作宣传上形成声势,在亮点长板宣传上形成品牌,在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宣传上形成强有力的引导,形成“全力查控、有效处置、措施穷尽”的正面认知,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为执行难的最终根本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执行宣传的主要内容
执行宣传工作要始终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宣传法律、司法解释,中央、最高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政策;宣传人民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重大举措,人民法院穷尽手段、竭尽所能取得的执行工作成效;传播引导全社会对“执行不能案件”形成科学理性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举措,赢得认同、协作和支持,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执行宣传的重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宣传新的工作机制。宣传本院首创、有特色、有效果的机制和做法,结合实践效果集中展示,展示本院破解执行难题的智慧。
2、宣传失信惩戒机制。借助媒体平台做好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失信名单曝光、可执行财产线索悬赏等,宣传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执行为等案例,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3、宣传执行先进典型。宣传破解执行难活动中的优秀办案经验和案例,总结推进执行方式方法探索创新,树立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
4、宣传新的执行理念。剖析无财产案件执行不能的典型案例,厘清执行不能与执行难之间的界限,厘清商业风险、交易风险与执行难之间的界限,增强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促进社会各界理性、客观、正确看待执行难。
三、成立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执行局和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执行工作宣传领导小组,由执行局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执行局局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本院执行宣传工作的策划、协调、发布和宏观指导。执行工作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信息宣传人员与执行局综合科负责收集执行工作新闻线索、编发信息、草拟新闻通稿、联系主流媒体发稿等微观层面的具体事务。
四、执行宣传的阶段性重点
根据重大时间节点,执行宣传应当各有侧重。
1、2016年12月底前,宣传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第三方评价体系标准、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初步成效,及本院解决执行难的强力措施、专项活动。
2、2017年3月,省两会、全国两会召开前,为周强院长代表最高法院向执行难宣战一周年之际,重点宣传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3、2017年7、8月,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时期,各项解决执行难举措已经出尽,重点宣传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力措施、重拳出击情况。
4、2017年年底,拍摄执行微电影《利剑》。
5、2018年1-3月,临海市两会、全国两会召开前后,重点宣传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6、2018年1月,宣传推广执行微电影《利剑》。
7、2018年2—3月,宣传春节前后涉金融案件和八类涉民生案件大执行行动。
8、2018年4月,开展民间借贷案件、涉金融合同纠纷案件、经济合同纠纷等三大类执行案件的专题调研和宣传,剖析其成因及特点。
9、2018年5月,宣传百日大会战大执行行动及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被执行人主体具有特殊身份案件的执行案件。
10、2018年6月,通过普及基本知识及具体案例宣传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树立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营造打击拒执宣传氛围;严格适用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依法惩处不报告、拒绝报告和虚拟报告行为,宣传典型案例。
11、2018年7月,推进司法网拍、网拍按揭、执破衔接、公安备勤、院所合作、执行不能案件引入保险等创新机制和做法,与相关法院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2、2018年7-9月,配合宣传第三方评估机构公布修订后的指标体系、达标标准、电视剧《执行利剑》开播等,采用以案普法等形式,集中宣传执行不能重大典型案例,引导媒体和社会公众理性认识执行不能。
13、2018年8月,积极参与第三届最美执行干警、精品执行案例、执行创新等评选活动,通过推荐、评选和宣传工作,展现我院执行干警“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风采。
14、2018年10-12月,根据上级法院要求配合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情况。
五、执行宣传的主要形式
全方位、全媒体、立体式地开展执行宣传,坚持讲工作宣传与讲故事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常规新闻宣传与影视作品宣传相结合。
1、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互动。占据党报等传统媒体主阵地,以新闻报道、新闻发布、案例剖析、专访等形式开展宣传。对于专项执行活动或强制执行需要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跟踪报道的,邀请相关人士全程参与。
2、强化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上的宣传,及时推送报道本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成效。
3、丰富形式讲好故事。以拍摄制作微电影、涉执行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执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生动宣传,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教育和引领作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4、办公室和执行局综合科分别指派专人就宣传事宜进行对接协调,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宣传过程的相关事宜。
临海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1日
临海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临法[2016]123号执行工作宣传实施方案SCAN-102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