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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临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0

 

临海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1日在临海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海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本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荣誉2项;被省委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对外委托管理优秀法院、民事审判先进集体、优秀司法警察大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基地等荣誉9项;获得台州市级荣誉21项。市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执行局荣立集体一等功。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职能,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4130件,上升40.6%,办结53509件,上升39.5%,涉案标的22.13亿元。

(一)刑事审判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结合临海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涉黑、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型、印售假发票及“黄赌毒”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共审结刑事案件5000件,上升38.4%,其中2011年审结1097件。判处罪犯780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3人,判处经济犯罪298件449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1.58万元。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71件89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为293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86.7%。注重教育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结合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予以判处非监禁刑,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社区矫正与结对帮教工作,注重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感化与挽救。

(二)民商审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围绕“社会矛盾化解”这一目标,全力推进“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共审结民商案件28744件,上升49.6%,其中2011年审结6543件。民事审判重视保持婚姻家庭稳定和保护弱势群体、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如江南疯狗伤人案、开泰房产逾期交房案等社会影响较大、广受舆论关注的群体性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五年来,共办结交通事故案件2949件,年人均结案236件,调解率与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了91.6%和96.8%。商事审判贯彻能动司法,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司法需求,重视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保障市场流通与效率,促进信用临海建设。如江南皮革债务案,事发后即提前介入,与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协调配合,目前已成功变卖资产9680万元。珠光钢构、回浦车业、良(和)福工艺品及宾利眼镜等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也都按照法定程序正在积极审理清算中。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应对中小企业涉诉困境加强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积极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采取银企合作、股权分红及以物抵债等蓄水养鱼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编发《涉企业信息专报》和《要情专报》,及时发出司法预警信息。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与镇(街道)、村诉调联动作用,积极开展上门调解、巡回审判、进村法制宣传等服务,如白水洋法庭实现连续八年无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

(三)行政审判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支持与监督行政机关相结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2件,下降19.9%,其中2011年审结33件。在审判过程中,重视做好行政相对人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行政群体性案件,努力把握案件协调与案件性质、协调时机及当事人自愿三者的关系。五年来,行政相对人经协调撤诉的99件,占44.6%,驳回起诉的49件,占22.1%,驳回诉讼请求的20件,占9.0%,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5件,占11.3%,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26件,占11.7%,其他3件。与市政府成立了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及时反映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3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次,均受到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共有34人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法支持行政强制执法,维护政府权威。共执结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460件。

二、全面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机制保障合法权益

以转变执行理念和机制创新为抓手,逐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和保障五大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创了具有品牌特色的执行工作新局面。共受理执行案件17343件,上升15.0%,办结17482件,上升16.0%,其中2011年执结3689件。

(一)构建公开曝光网络。自2006年11月开始,从名字曝光逐步到照片曝光,从电子屏幕曝光逐步到电视、广播、网络、布告、报纸及流动曝光车等多方位、立体式曝光,引起了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全国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与报道。该做法与2008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不谋而合。目前已公开曝光被执行人2463人,自动履行的326件,累计金额1987万元。

(二)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在政法委的支持下,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程序。先后从全国各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如一名开高档轿车、住豪华别墅又逃债的房地产老板,经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终于在二审期间履行了两级法院的执行款300余万元。五年来,依法将47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判决生效27件,执行完毕46件,执行金额400余万元,位居全省第一。

(三)积极推进综合治理。一是由市委建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等四项规定,分三批派遣18名镇(街道)优秀干部到法院执行局挂职协助执行工作。二是协同公安、海关、金融、工商等建立征信系统,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3987名个人、370家企业列入征信“黑名单”,对被执行人在出入境、高消费、信贷及政治活动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限制。三是改革执行机构设置,执行一庭负责财产查控、执行二庭负责强制执行、执行综合科负责裁决。在全省基层法院首家设立司法鉴定科,专门负责鉴定、评估、拍卖与审查,采取集中摇号选择中介机构的方式,确保整个执行流程既相互制约又密切配合。四是在各级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播放专题或发表文章100余篇,对执行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宣传介绍,使执行环境不断得到优化。通过五年的努力,执行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综治牵头、法院主办、社会协同”的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2010年4月1日,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最高法院及省人大、省政法委、省高院等领导到会听取经验介绍和现场观摩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国各地几十家法院先后前来学习交流。

三、积极探索管理创新,科学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目标,积极探索管理制度创新,切实推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完善各项为民便民措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亲和力,推动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要求,实现了队伍的“零违纪”。采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优秀中层干部17名,通过公务员招聘和对外选调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8名,在职干警学历提升取得法律硕士学位15名。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与战斗力,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五年来,共有3名干警荣立二等功,18名干警荣立三等功,9名干警获得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称号。

(二)深化审判监督。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数据平台,以数据、图表形式排名通报各部门及办案人员的收、结案指标,分析研究各项指标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实行工作项目化和流程管理,制定归档报结制度,彻底杜绝“抽屉案”现象。高度重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出台《量刑指导意见汇编》,统一裁判尺度。重视发挥院领导的监督指导作用,落实院领导每月必须参加旁听庭审与案卷评查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监督功能。

(三)推进阳光司法。认真按照《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逐项对照、逐条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开展导诉接待和法律咨询服务,设立电子触摸屏,实现网上案件查询,安装立案大厅排队叫号系统。落实执行异议公开听证、执行款分配公示、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制度,积极参加全国“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召开执法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律师代表座谈会14场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送达、调解等全方位的作用,陪审率由五年前的不到20%上升到2011年底的94%。改造新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半小时立案率达99%以上。对417名当事人的案件实行减、缓、免诉讼费183万元,争取发放司法救助基金127万元。构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初访案件承办人释理答疑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院领导包案制度及每周一公开接待制度,任命副庭长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办理和督办工作。

(四)立足科技强院。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对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促进公正高效的重要作用,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三级法院联网,建成了可同步录音录像的数字法庭19个,开通了与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促进庭审程序规范与实时监控。实现办公信息化,启动档案电子化建设。对所有警用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有效规范警车使用管理。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安检系统、门禁系统和监控视频室,罪犯押送采取“三道门”保障措施,安装电子围墙,实现安全监控全覆盖。

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加强对外沟通交流

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汇报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坚持年中汇报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就行政审判、执行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评议,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每年对所有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至少走访一次,邀请旁听、座谈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27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及时办理两会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协助人大、政协就《律师法》、公民代理等专题检查调研。高度重视公检法之间协调配合,自觉接受、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1次。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完善涉诉民意收集、分析反馈等处理机制。加强司法宣传,开通法院微博,及时更新法院网页,开展庭审网上图文直播,创办内部刊物《法槌》及电视专题《独角兽》,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5次,发送手机短信报20期。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面科学发展的五年,也是人民司法事业取得明显进步的五年。市法院各项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这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机制的与时俱进;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法院事业新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少数干警思想不够解放,作风不够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尚需进一步确立;二是个别案件质量与效率不高,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待进一步统一;三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至法院,2011年民事收案数首次位居台州第一,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173件,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四是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尚未得到广泛认同,涉诉信访时有发生,对抗法律现象仍然存在,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五是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执行实际到位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都要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五、今后五年及2012年法院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我市科学发展、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的攻坚阶段,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正四风、增四力、争四创、建四院等为载体,坚持“八项司法”工作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城市综合发展示范区、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千年古城新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总体工作目标与要求是:一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即进一步深化大整治、大调解、大执行、大信访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二要认真践行八项司法即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出发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阳光司法、廉政司法为着力点,维护司法公正形象;以民本司法、协调司法为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诉讼困难;以规范司法、基层司法为立足点,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三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即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司法文化和历史文化;推进引导法官慎独、慎微的廉洁文化;创造引导扬善惩恶社会价值观的司法案例文化;开展引导干警积极向上、促进身心健康的体育娱乐文化。

2012年工作要着重抓好四项司法工程:

(一)抓好司法服务工程。服务社会。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贯彻打防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打造“平安临海”,推进依法治市,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民生。慎重、稳妥审理涉及弱势群体、民生、三农及暂时困难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引导劳资共渡难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努力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三统一,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二)抓好司法管理工程。加强审判管理。大力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以质效评估数据网络为平台,充分发挥现代高科技技术在管理中的运用,让每位法官的审判绩效以数据说话,力争在质效评估指标和案件流程跟踪管理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质效管理。根据收案数量与类别,对不断增长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建立审判信息预警社会研究分析机制,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把握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加强跟踪参与帮教、完善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好特殊人群尤其是未成年罪犯的帮教保护工作。加强规范管理。高度重视信息化技术在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工人事管理中的应用;完成档案电子化建设一级达标;全面深化公开审判制度,做到所有开庭案件都同步录音录像,提高当庭宣判率。

(三)抓好司法建设工程。强化思想教育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思路,把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法院服务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建设。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更加注重以司法公正、公开、便民促进司法公信;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着力完善法官司法能力培养机制,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严格执法的司法能力。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院文化,繁荣审判理论研究,启动建设院史室、荣誉室、法言警句等司法文化平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物质保障建设。着力做好物质装备保障建设,提供必要的更好的司法环境和办案条件,更加注重关爱干警身心健康。

(四)抓好司法创新工程。工作思路创新。坚持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的创新精神,在深化各项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调解机制创新。要继续深化完善大调解机制,建立院领导带领庭室与镇(街道)对口联系制度,研究新形势下的法庭设置与改建。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行机制创新。要继续深化完善大执行机制,在加大执行曝光和刑事打击的同时,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在“科技执行”创建上有新突破,通过运用信息化、网络化优势,不断完善执行五大体系建设,促进执行环境明显改善,努力使“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信访机制创新。要继续深化完善大信访机制,克服就案办案、简单办案和孤立办案的本位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用群众工作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工作,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一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未来五年临海发展的宏伟蓝图,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更加解放思想,创新团结,克难奋进,聚力争先,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推进“三大示范区”建设,为实现千年古城新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1、八项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调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

2、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3、“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对接的工作机制

4、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5、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6、三道门:指刑事案件被告人解押到法院审判庭过程中先后经过三道独立隔离的安全门措施防止其脱逃

7、正四风:大兴学习之见、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办事作风、严格生活作风

8、增四力:增强凝聚力、公信力、执行力、创新力

9、争四创:创业、创新、创优、创环境

10、建四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的法院


附件二:

 

 

 

 

 

 

 

 

 

 

 


 

 

 

 

 

 

 

 

 

 

 

 

 

 

 

 

 

 

 

 

 

 

 

 

 

 

 

 

 

 

 

 

 

 

 

 

 

 

 

 

 

 

临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2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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