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支付令好处多 简单、方便、快捷!

支付令好处多

简单、方便、快捷!

一、什么是支付令

答: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向临海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 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
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  

3.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4.
债务人住所地位于临海市人民法院辖区范围。
   
三、申请支付令的好处

答:1. 缓交申请费(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

临海市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缓交申请费,若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申请费直接由被申请人负担;若支付令失效后申请人明确不转入诉讼程序或转入诉讼程序后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的,则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2. 简单、方便、快捷

经审查支付令申请成立的,法院于十五日内发出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日起15日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如何处理

答:由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直接转入诉讼程序,由原告减半预交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版权所有:临海市人民法院
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10号 邮编:317000 电话:0576-85136988 传真:0576-85136984
建议IE6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2022037337号-1   您是第 17395263 位访客

浙公网安备 33108202000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