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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法院关于破解执行难九号行动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实施方案

临海市人民法院文件

临法〔201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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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法院

关于破解执行难九号行动之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和效果,优化执行环境,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台州中院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集中执行的重点案件

重点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含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等八类案件。 

二、集中执行的组织开展

(一)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集中执行行动顺利开展。本院成立由朱开苗副院长任组长,王志强、周才顺、鲍仲德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充分运用优先执行机制。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的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不断提高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率。

(三)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成果,通过网上“总对总”、“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机制,及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一步落实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控被执行人、车辆机制,落实备勤制度。注意信息化查控手段和传统查控手段的结合,对广大农村、偏远地区要加大传统手段的运用。

(四)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全面运用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促使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制裁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对发现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及时处置被查控财产,及时分配、发放执行款。

(五)大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资金,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六)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广播、报刊、电视、微博、微信、视频直播等形式扩大宣传,突出宣传先进以及依法惩治失信、惩罚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弘扬社会正气,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通过加强与当地摄影家协会的合作,充分利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的有利素材,展示法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

三、集中执行的工作要求

(一)预先谋划,有序开展。专项活动前期要疏理八类重点涉民生案件,根据每件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到得到执行。对需要司法救助案件,要及时准备材料、及时提起申请,防止岁末年初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困难的案件得到相应救助。对存在困难、需要协调执行的案件,可以上报中院实行协同执行、集中执行、交叉执行。

(二)准确录入,规范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严格做到二个一致:执行案卷与执行实际情况一致,执行管理系统与执行案卷一致,特别需要注意涉民生案件办案信息节点的完整录入,务必保证系统信息的全面准确,特别是结案方式、到位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司法救助等关键节点信息不能有遗漏或错误。 

(三)及时报送,加强联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期间,要加强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执行动态、工作总结的上报。根据浙江省高院、台州中院的要求,及时完成下列情况的上报工作: 

1体现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果的典型案例材料(含案件名称、案情摘要、典型意义),分别于20171227日、201821日前两次上报中院,每次至少1件。

2不定期报送本院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简报。

3201835前报送本院集中执行行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期间八类重点案件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到位金额,活动中司法救助人数和金额,以及存在问题、有益经验等。

 

临海市人民法院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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